黔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州树、州花”的议案》。会议决定:枫香树为黔南州州树,刺梨花为黔南州州花。
会议认为,枫香树为州树,刺梨花为州花,其历史悠久、寓意深厚、生长广泛、群众喜爱,富有黔南地域特征,充分体现了地方特色和文化底蕴,对进一步彰显黔南城乡品位和人文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州人民政府要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动员全州人民积极保护、种植州树州花,绿化城乡、美化环境,让州树、州花成为我州城乡形象的重要标志和靓丽的城乡名片。
来源:黔南日报社融媒体采访中心
作者:龙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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