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近日,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以庭审实质化方式公开开庭审结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年9月,被告人张某某为节约成本和脱毛效果,明知为家禽脱毛不能使用工业松香,仍购入三亮牌工业用脂松香用于日常加工。法院开庭审理后,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八千元;扣押在案的脂松香两袋、铁锅及锅内物质予以没收,依法处置;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承担惩罚性赔偿金元;并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公诉人以PPT投影方式围绕该案犯罪构成一一进行举证,全面客观的反映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通过投影大屏幕详细展示图片、文字资料等各种形式的证据,让公正“看得见”。质证阶段合议庭引导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小辩论”,保证控辩双方全面阐述质证意见,为庭审高效审理打下坚实基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刑罚和赔礼道歉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以此案警醒每一位食品行业的生产者和销售经营者,在利益的诱惑面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守食品安全底线,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下一步,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态势,切实担起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图/文|晏梅
编辑|综合办
审核|李婧
签发|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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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立足审判职能守护舌尖上的安全》